日前,从乌鲁木齐市建设局(人防办)了解到,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《关于加强自治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2021年底前,乌鲁木齐市、克拉玛依市、吐鲁番市、哈密市、奎屯市、阿克苏市6个城市先行先试,启动实施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摸底工作。重点对市政道路、街巷,包括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、支路、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,开展城镇供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人防工程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。
普查内容主要包括:摸清设施功能属性、建设年代、结构形式、位置关系、运行安全状况等底数信息;掌握设施周边水文、地质等外部环境详情;建立起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。
“目前已经制订出《乌鲁木齐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》征询意见稿,近期将下发到相关管理和权属单位征询意见,今年年底前进入设施普查阶段。”乌鲁木齐市建设局(人防办)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张政泰说。
乌鲁木齐市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稿提出:在对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摸底的基础上,同步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规划、协同建设等机制,明确地下管线、地下通道、地下公共停车场、人防、窨井等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或建设单位、管理部门的职责,提升管理效能。
同时,到2022年底前,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,建立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和动态清零机制;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,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,该平台信息与自治区平台实现互联互通。